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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商标法》做出多项调整 年内有望出台
发布时间:2013-03-28 丨 阅读次数:489

   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人表示,新的商标法有望在年内出台,将从方便注册申请人、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、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做出调整。

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透露,新的商标法为方便注册申请人规定,一份申请书上可以进行多个类别申请,大大方便了申请人。此外,新的商标法还重新构架了商标注册的异议制度。

  陈文彤:新的法律草案规定,今后的商标异议,异议主体应该是与案件利害相关人,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了。这样呢,程序上可以减少一半时间,两年半到三年完成这个程序。

  陈文彤说,为了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新的商标法还对抢注商标作出规定:

  陈文彤: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,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。明确禁止把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。

  为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,新的商标法增加了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的种类。同时增加了惩罚性的赔偿规定,提高了侵权赔偿额。

  陈文彤:民事赔偿方面,不光实施填平原则,增加了惩罚性的赔偿。把这个商标许可法的一到三倍作为一个赔偿限定。对没有办法确定赔偿额的,原来赔偿上限从50万增加到100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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